我国国标规定防静电工作服的带电量指标为小于0.6μC/件,在可燃物的最小点火能小于0.25mJ的危险场所的0区和1区应穿防静电工作服。没有规定适用的最小点火能的下限值。在编制说明中又有“氧含量超过正常空气时例外”的说法。在易燃物的最小点火能很低时是否需要规定更严格的指标,尚有异议。我国有的行业标准规定为0.5μC/件,还规定液氢、液氧、航天燃料及石油气等装卸或作业需穿用小于0.05μC/件的特种防静电工作服。鉴于以上情况,有必要对防静电工作服进行统一的分级。
日本“静电安全指南”(1988年版)中对氢、乙炔、二硫化碳等最小点火能小于0.1mJ的易燃气体和氧浓度有增大危险的场所划了一条界限,在此限以下要求人体泄漏电阻在107Ω以下(一般为108Ω)、人体带电电位10V以下,(一般为100V),非导体带电电位1kV以下(0.1~1mJ为5kV)。
扫一扫,关注我们最新消息 联系人:许先生
手机:18552919878
邮件:2058176727@qq.com
地址:徐州市二环西路29#
